办事内容:温州市种子种苗扶持项目申报
受理机构: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12楼
联系电话:88968822 88968826
联系人:社会发展处
服务对象:种子种苗基地和企业
办事依据:1、《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种子种苗工程建设的意见》(温委发〔 2000 〕57 号) ;
2、《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种子种苗工程”建设的通知》(温委办发〔2004〕109号)。
申报条件:1、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需求,以市场为导向,具有一定规模、带动面大、影响力强、档次高的种苗企业和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市场竞争力强的苗种;
2、必须符合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的发展布局,并列入市、县(市、区)的重点扶持项目;
3、有关具体要求,在各年度申报通知中明确,请关注最新文件。
申报程序:各地的扶持项目由业主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市、区)农口有关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县(市、区)农办和财政局审核后,报送市农办和财政局;市直属单位种子种苗扶持项目经对口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直接申报。
申报材料:1、县(市、区)农办、财政局联合申报文件;
2、温州市种子种苗工程扶持项目申报表;
3、项目报告书,内容包括基地建设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及效益分析,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情况;
4、种子种苗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等;
5、上年度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等总结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