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扶办〔2010〕1号
关于推荐2009年度实施“共同跨越六大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去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共同跨越六大行动”,切实加快欠发达地区奔小康进程,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市领导同意,决定开展2009年度实施“共同跨越六大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从市本级挂钩帮扶单位(包括市重点民营企业)、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乡(镇)、村等在实施“共同跨越六大行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中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为市直部门履行职能、挂钩单位落实帮扶、欠发达地区自谋发展三种类型。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推荐条件:高度重视实施“共同跨越六大行动”,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市直部门履行职能先进集体,主要从能充分发挥部门扶贫职能,制定出台倾斜性政策措施,整合和调动资源推进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单位中推荐。挂钩单位落实帮扶先进集体,主要从两种类型单位中推荐:一是落实帮扶资金超过10万元的单位,二是自身落实帮扶资金超过5万元且整组落实帮扶情况较好的挂钩帮扶组长单位。欠发达地区自谋发展先进集体,主要从完成实施“共同跨越六大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较好的县(市、区)、扶贫办、乡(镇)、村中推荐。
(二)先进个人的推荐条件:积极投身实施“共同跨越六大行动”,为欠发达地区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挂钩帮扶先进个人,优先从落实帮扶资金5-10万元的单位中推荐。
三、推荐办法
(一)市直部门履行职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由市扶贫办负责推荐。
(二)挂钩单位落实帮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市本级挂钩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泰顺、文成、永嘉、苍南、平阳、洞头县扶贫办根据挂钩帮扶实际情况推荐上报。
2、市重点民营企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乐清市、瑞安市、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扶贫办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根据挂钩帮扶实际情况推荐上报。
(三)欠发达地区自谋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先进县(市、区)共3个,由市扶贫办负责推荐。
2、先进县(市、区)扶贫办共3个,由市扶贫办负责推荐。
3、先进乡镇共13个,其中泰顺、文成、永嘉、苍南、平阳各2个,洞头、乐清、瑞安各1个,由当地县(市)扶贫办推荐上报。
4、先进村共13个,其中泰顺、文成、永嘉、苍南、平阳各2个,洞头、乐清、瑞安各1个,由县(市)扶贫办推荐上报。
5、县(市、区)扶贫办先进个人共11个,每个县(市、区)1个,由县(市、区)扶贫办推荐上报。
6、乡镇先进个人共13个,其中泰顺、文成、永嘉、苍南、平阳各2个,洞头、乐清、瑞安各1个,由县(市)扶贫办推荐上报。
四、有关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负责地做好年度先进的推荐评选工作。推荐名单提出后,必须报请上级党委、政府同意。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附后),统一于2月5日前上报。
温州市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
2010年1月19日
抄送:市直各有关单位,黄德康常委、副市长,王蛟虎副秘书长,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
附表1:
2009年度实施“共同跨越六大行动”先进集体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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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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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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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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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扶贫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政府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表2:
2009年度实施“共同跨越六大行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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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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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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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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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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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扶贫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政府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