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农办〔2010〕1号
关于推荐评选2009年度全市农办(扶贫办)系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办(扶贫办)、下属各有关单位: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农办系统认真参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并结合省农办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农办(扶贫办)系统开展2009年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
能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好全局或在某一项工作上有突出表现和显著成效。班子团结,具有较强的战斗力。
(二)先进个人
1、热爱“三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法规,开拓创新,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2、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全年完成较高质量的调研文章2篇以上;
3、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由市农办负责评定。先进个人由各县(市、区)农办(扶贫办)和市农办下属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做好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先进集体年度总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于2010年1月22日前上报市农办人事处,同时通过“农民信箱”传送电子文本。联系人:陈旭,电话:88968860,传真:88968848。
附件:1、全市农办(扶贫办)系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全市农办(扶贫办)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
2010年1月15日
附件1:
全市农办(扶贫办)系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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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分配名额(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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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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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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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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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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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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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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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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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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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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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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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 |
1 |
注:市农办机关及下属单位名额另定
附件2:
全市农办(扶贫办)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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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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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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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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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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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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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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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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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农办(扶贫办)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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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农 办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