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农办〔2010〕1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市级百龙工程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办: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百龙工程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9]36号)精神,2010年度市级百龙工程农业龙头企业从3月开始申报。请各地本着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组织本辖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于2010年4月15日之前将企业申报书面材料(一式2份)和申请表(电子文本)报送我办经济发展处;同时,对辖区内不再从事农业开发或带动示范作用减弱等文件规定需要撤消称号的市级百龙工程农业龙头企业名单一并报送我办。
联系人:贾永明,电话:88968829,电子文本请发农民信箱(市农办贾永明)或jymdiy@163.com。
2010年3月5日